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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一中门卫管理制度

2020年01月12日 19:53:30 访问量:6861 作者:安保处

聊城一中门卫管理制度


1.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擅离岗位。

2.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、文明礼貌、热情服务、认真负责。

3.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,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,不得在岗上抽烟、吃零食、下棋、打牌、玩手机等。

4.服从学校安保处的管理,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维护校内秩序,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

5.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,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,办理入校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校。如被访者在上课或开会,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。

6.严格执行外来机动车辆入校登记制度。

7.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设摊点、出售物品。

8.上课期间学生外出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,学生晚上请假离校需待家长到校来接方准放行。发现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要予以收缴。

9.在学生上、放学时间,门岗处至少有两名头戴钢盔、身穿防刺服、手持橡胶棍的保安执勤,其余保安要到门口两侧疏导交通、观察有无可疑人员、制止学生骑车进出校门,遇到有侵害师生的歹徒时要主动出击,避免或减少对师生的伤害。

10.保安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由学校安保处、带班队长和公司纠察队联合考核,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,对工作不作为的或违纪的给予必要的处理,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。

编辑:安保处

编辑:党委宣传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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