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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一中艺术社团活动规章制度

2023年05月10日 20:09:04 访问量:6262 作者:艺术人才培养教研室

聊城一中艺术社团活动规章制度

 

我们聊城一中是一所有百年历史的老校,但同时也是一所朝气蓬勃的学校。这是因为我们不仅仅注重文化成绩,我们更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,这也是我们校园文化的一部分。为展现学校的青春活力、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,我们一直注重学校的社团活动建设,努力让同学们的在校生活既有文化知识上的收获,又有心灵境界方面的陶冶与提升,尽情展现自己的才华,使学校生活能够成为同学们美好的回忆。为规范社团活动,让同学们有良好的活动环境,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社会主义、坚持党的领导,大力推进素质教育,以教育部2014114日颁布的《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202010月颁发的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为指导,发挥社团在校风、学风、校园文化建设及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促进广大学生全面发展。

二、总体目标

1、繁荣我校的文化生活,提升我校的办学品味,丰富我校的文化内涵,展示我校的办学特色。

2、坚持学生自主选择、自我完善与教师有效指导相结合的原则,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,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,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,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。

 3、催生一支敬业奉献,有创新意识,熟悉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和指导教师的队伍。

 4、积极整合校内外课程资源,努力实现学生社团活动校本课程化,使社团活动成为学校课程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三、组织管理

1、艺术人才培养教研室负责制定学生社团活动的总体方案,并对各社团及其活动进行协调管理并给与有力支持,负责对各个社团的活动情况给与评价,努力促使各社团活动规范化、课程化、有特色、有创新。

2、各社团设社长1名,副社长12名,负责定期召集成员召开会议,举办活动。各社团社长、副社长由社团成员民主推选,艺术人才培养教研室审批后产生。

3、社长是社团的核心人物,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具体落实,并与指导老师配合,积极有效地开展好本社团的活动,并做好相应的记录。

4、各社团设指导教师1名。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既要注重育人效果,又要注重资料(如社团章程、活动计划、工作总结、学生获奖情况、活动图文记录等)积累,每学期末送活动资料交艺术人才培养教研室存档。

 5、成果展示:各社团每期末展示活动内容,也可以结合校园读文化艺术节等举行开展社团成果展示活动,或确定“社团文化展示周”,以活动展示、图片展示、公演展示、比赛展示、作品集展示等形式集中展示各社团成果。

四、安全卫生防疫

1、社团活动期间,不做与本社团活动不相干的事情,请假必须有正规假条。

2、按教师要求规范用电、规范使用各活动教室物品。

3、保持室内外卫生,社长安排值日。

4、遇突发事件,听从教师安排。防疫等情况,以学校统一安排为准。

 

 聊城一中艺术人才培养教研室            

 

 

编辑:周长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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